国家知识产权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这是在我国面对经济高质量发展转型、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推进、数字技术加速动能转换的背景下,对未来一个时期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将为推动实现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转型提供有力支持。
《意见》提出了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目标。到2030年,知识产权服务业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形成业态丰富、布局合理、行为规范、服务优质、全链条贯通的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格局,成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意见》从发展环境全面优化、行业贡献持续提升、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支撑作用显著增强等四个方面详细描绘了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宏伟蓝图。
政策力度持续增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2012年,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等9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有力地激发了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的蓬勃发展,供给规模持续扩大,服务业态日趋丰富,服务能力稳步增强。全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人员和总营业收入分别从2012年的1.6万家、28.4万人、300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8.4万家、92.8万人、2600亿元。知识产权服务业已成为支撑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进入新发展阶段,为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提出培育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等部署要求。
《意见》承接上一轮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基础,联合发布主体范围进一步拓展、政策力度持续增强。《意见》从高质量服务的供给侧改革出发,提出了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阶段特征和发展目标,形成了层次立体、点位全面的工作部署,以推动实现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为主线,以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为目标,以满足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服务需求为导向,坚持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方向,优化发展环境,培育服务主体,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突出四大特点
《意见》从以全面创新需求激发高质量发展动能、优化高质量服务供给、优化高质量发展环境、强化高质量发展基础等方面提出了系列务实举措。主要突出四大特点:
突出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立足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根据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从产业、区域、企业、贸易发展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举措,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快与产业融合发展,支撑区域协调发展,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助力贸易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业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突出强化服务供给质量和结构。顺应服务业发展趋势,聚焦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特点,从机构培育、品牌提升、技术创新等方面提出提升高质量服务供给能力的具体举措,明确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法律服务、运营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等不同业态发展方向,强调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突出优化行业高质量发展环境。坚持深化知识产权服务业“放管服”改革,从行业准入、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机构自治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举措,优化行业准入条件,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行业管理机制,完善投诉监督机制,落实从业主体责任,推动形成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
突出夯实行业高质量发展基础。瞄准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中起到基础性、关键性作用的数据基础、人才队伍、标准评价、研究统计、文化建设等方面,创新提出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数据底座平台,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分级分类评价标准,设立知识产权服务业研究基地,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活动等切实举措,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积蓄强大势能。
坚持高质量发展主线
《意见》坚持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主线,以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市场需求、动态适应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服务需要为基本出发点,秉持市场主导、需求引领、质量为要、创新发展等原则,坚持知识产权服务业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方向,加快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支撑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创新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方面,《意见》聚焦全面创新需求,设定产业融合发展、区域协调发展、支持企事业创新发展、提振贸易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服务业融合促进思路。《意见》提出知识产权服务业应当面向农业农村,服务保障农业、林草良种技术攻关,促进植物新品种惠农,推进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意见》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聚焦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推动优质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和先进制造业品牌强强联合。《意见》鼓励知识产权服务业与研发设计、金融服务、检验检测等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创新融入现代服务业和数字经济的社会改革进程。
优化高质量服务供给的结构性改革方面,《意见》秉持服务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方针,提升知识产权服务的供给质量结构,实现知识产权服务供给与多样化经济发展需求精准对接。《意见》提出小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特色化、中型机构专业化、大型机构综合化国际化发展思路,设定了知识产权代理、法律、运营、信息、咨询、新模式新业态服务类型,创新服务产品,拓展服务模式,细化服务分工。《意见》确定了知识产权服务业空间布局目标,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打造知识产权国际服务高地和知识产权服务集群品牌;推动东部地区知识产权服务业率先向价值链高端攀升,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和国际化水平。
营造行业高质量发展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意见》提出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业行业准入管理、支持行业开放创新,健全发展监管制度、提升监管效能的目标。在强化行业自律、实施联动监管、促进社会监督、营造规范有序市场环境等方面,试点“完善专利代理机构股东限制条件”“优化专利代理师执业条件”“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信用评价”等一批新的监管和改革举措。
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要素支撑方面,《意见》从高质量发展数据基础、人才队伍建设、行业分类标准和分级分类评价体系、基础研究和统计调查、文化建设等方面出发,夯实行业发展的要素基础,着力提高行业从业荣誉感,建立行业数据监管和信用评价制度,出台系列人才优惠举措。《意见》特别提出,将研究允许取得一定理工科课程学分的知识产权等专业毕业生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
(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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