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海淀区政府《海淀区支持科技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加强企业国际化、专业化水平,实现高速高质量发展,结合海淀区实际情况,现组织开展2024年海淀区支持科技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本次开展的专项涉及《海淀区支持科技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第3至4和6至11条,共8条,分别是:
措施3: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支持企业提升研发强度,优先支持国家战略新兴和未来产业的企业,对上一年度研发投入达到一定金额,且研发投入保持较高增长率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
措施4:支持具有国际化基因的初创企业落地发展。对主要创始人、第一大自然人在境外QS 200高校取得学位或在海外学习、科研、工作、创业1年以上,回国(来华)时间不超过3年,且近两年新落地、累计获得融资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落地支持。对创始团队有外籍员工,且近两年新落地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落地支持。
措施6: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做大做强。对于上年度新落地或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上年度入选国家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北京市经信局隐形冠军的中小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措施7:支持中小企业强化质量主体作用。对上一年度获得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牵头及主要参与企业,分梯度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
措施8:支持中小企业提升专业领域竞争力。对于上年度在医疗器械、创新药品、新兴领域、技术装备等高精尖方向,通过国际、国家产品认证或同等级别认证的企业,分梯度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措施9:支持高潜力企业落地海淀区。对国际化大赛、国家级创业大赛、北京市级创业大赛、中关村科学城科创大赛和海淀高价值专利培育大赛等高水平创赛获奖项目,以及创始人具有良好的教育、工作背景且获得较高融资的优质创业项目落地海淀,给予最高50万元落地支持。
措施10:支持高成长企业可持续发展。对上一年度纳入海淀区统计范围的营业收入总额达到一定金额,且营收保持高增长的企业,分梯度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措施11:支持中小企业依托资本加持快速发展。支持更多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科技企业通过资本赋能加速业务发展,对成立年限在5年内,且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达到一定金额的企业,分梯度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二、申报主体在海淀区注册、纳税的中小企业,经营规范符合海淀区产业发展导向,无不良信用记录,且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应为中小企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型标准。
2、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质(2022年1月1日及之后在海淀区新注册或落地的企业除外)。尚未获得国高新资质的企业原则上应在获得支持一年内通过国高新审核并获得资质,其他企业在获得支持一年内国高新企业资质应保持有效。
3、企业尚未在境内交易所和境外主要交易所上市或发行存托凭证。
4、申报措施11的企业注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医药健康企业成立时间在2016年1月1日及以后。
三、申报条件、支持措施与申报材料详见2024年海淀区支持科技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申报指南。
四、申报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登陆中关村科学城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专项申报界面进行网上申报,在线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材料。本专项暂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同一申报单位同一内容的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海淀区财政资金支持的,本年度不再重复支持。上年度已申报的竣工项目本年度不再受理。
(三)申报单位应保证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四)本单位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本项目申报的相关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本项目无关。整个申报过程中,我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申报时间:即日-2024年7月12日受理单位: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服务体系建设处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88499649、88499683(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海淀区支持科技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培育具有持续创新力和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群体,打造海淀高质量发展引擎,特制定本措施。
一、发展目标
自2024年起,海淀区每年设置专项资金,支持不少于500家中小企业,带动新增落地企业不少于100家,并根据实施情况不断调整优化,力争到2026年新增培育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独角兽和上市企业3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500家,形成具有海淀特色的中小企业梯度集群,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二、措施内容
1.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
上一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上一年度作为牵头或第一承担单位主持国家级、北京市级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上一年度新获得国家级或者北京市级创新平台、高校院所联合实验室认定的企业,分梯度每项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科技奖:吴老师,88499649,重大项目等:谭老师,88499219)
2.支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支持提升专利创造质量,对上年度获得中国专利奖或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的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对开展PCT专利申请等高价值专利布局的知识产权示范、优势、试点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专利奖:赵老师、李老师,83454135、83454136,PCT专利等:赵老师、齐老师,88493635)
3.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
支持企业提升研发强度,优先支持国家战略新兴和未来产业的企业,对上一年度研发投入达到一定金额,且研发投入保持较高增长率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4.支持具有国际化基因的初创企业落地发展。
对主要创始人、第一大自然人在境外QS200高校取得学位或在海外学习、科研、工作、创业1年以上,回国(来华)时间不超过3年,且近两年新落地、累计获得融资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落地支持。对创始团队有外籍员工,且近两年新落地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落地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5.支持中小企业强化全球市场竞争能力。
本年度参与汉诺威工业博览会、美国国际消费电子展(CES展)、迪拜GITEX GLOBAL科技展等国际展览展会,提供展位费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88493617、88499176)
6.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做大做强。
对于上年度新落地或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上年度入选国家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北京市经信局隐形冠军的中小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7.支持中小企业强化质量主体作用。
对上一年度获得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牵头及主要参与企业,分梯度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8.支持中小企业提升专业领域竞争力。
对于上年度在医疗器械、创新药品、新兴领域、技术装备等高精尖方向,通过国际、国家产品认证或同等级别认证的企业,分梯度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区军融办;联系人:医药领域:赵老师,88499405,新兴领域:88498254)
9.支持高潜力企业落地海淀区。
支持高潜力企业落地海淀区,对国际化大赛、国家级创业大赛、北京市级创业大赛、中关村科学城科创大赛和海淀高价值专利培育大赛等高水平创赛获奖项目,以及创始人具有良好的教育、工作背景且获得较高融资的优质创业项目落地海淀,给予最高50万元落地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10.支持高成长企业可持续发展。
对上一年度纳入海淀区统计范围的营业收入总额达到一定金额,且营收保持高增长的企业,分梯度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11.支持中小企业依托资本加持快速发展。
支持更多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科技企业通过资本赋能加速业务发展,对成立年限在5年内,且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达到一定金额的企业,分梯度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12.切实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对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的企业,面临各级、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或未在合同约定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货物、工程、服务款项等情况的,优先予以援助。为有需要的企业对接法律服务团队,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诉求和困难,切实保障中小企业权益。(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13.降低中小企业融资贷款成本。
对于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含)的企业,在贷款利率基础上予以1.5%左右的利息补助,担保类贷款同时再享受0.5%的担保费补助。依托中关村科创金融服务中心,用好中关村版并购贷款、科技人才贷、认股权贷款等市场急需的金融产品,精准有效填补科创企业融资需求空白。(牵头部门:区财政局、区金融办;联系人:贷款贴息:88483394,普惠金融:88497560、88497661)
14.积极构建企业人才支持体系。
对于对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的企业,统筹人才服务和各项政策支持,实现双向联动效应;用好市区两级人才支持政策,对于重点产业人才、高层次人才、留学归国人才等积极支持。优先推荐优质中小企业直通“薪火共燃”等专项计划,优先推荐参加“海英人才”评选;优先给予优质中小企业人才引进、工作居住证、公租房等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15.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开展“政策上门”服务,定期走进各产业园开展政策宣讲、一对一咨询等系列服务活动,解决企业需求和困难。积极培育优质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向中小企业开放应用场景和创新资源,举办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对接活动,推动国有企业、大型企业将优质的中小企业纳入供应商目录,加强资源匹配,实现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支持和服务中小企业“出海”,提供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服务。(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三、附则
本措施所支持的对象是指依法设立的中小企业,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质(在海淀区新注册或落地不满两年的企业除外),且尚未在境内交易所和境外主要交易所上市或发行存托凭证。
除第5项或另有规定外,本措施所涉及资金支持与我区其他同类政策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落实,企业自主选择。
本措施由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政策解释,涉及资金支持由各牵头单位制定细则并实施,企业可通过“中关村科学城”微信公众号、中关村科学城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等关注细则发布动态。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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