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兴知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官网!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政策解读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文章编辑:兴知知识产权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人气:278  发表时间:2022-03-24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3月24日


服务项目/ Service Items

全国免费服务电话13911010535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总部基地16区19号楼101/海淀苏州街33号1302/保定中汇城市广场2号楼612 手机:400-6669565/400-6333998 邮箱:xz@xingzhiipr.com 传真:010-53351719
微信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
微信公众号

返回顶部